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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子女是否有权继承承包责任田?

继承 2019-12-17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责任田不能继承。农村责任田属集体而非个人所有,是集体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限内,可以由死者同一家庭本村农业户籍人员继续使用;村民离世了,承包合同也就终止了。
    责任田没有继承权,村集体可以收回再发包。但对田地上的收益的农作物,有权进行继承。
  •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 1、我国原来的户口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我国正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分,统一实行居民户口登记制度。
    2、2014年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这项重要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亿万群众的期盼与热望,不仅在于城乡户口登记的统一,更在于消除不同户口所附着的利益差异,将公平公正的美好愿景一步步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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