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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中午租了房间,交了800元押金。 我没有签合同。 只是口头签约,现在可以退还押金吗?

合同纠纷 2019-12-20 03: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依据这一规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已经实际履行的,该合同成立。
    这一情形下应该保存好履行的证据。购房行为以房屋买卖合同为准。其他形式的协议只能作为双方初步协商的结果

  • 1、若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且未交保险,则用人单位违法在先,可以书面提出离职后,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关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去新单位工作,不耽误什么!
  • 提前退租是否要退还预付房租和押金,要分情况处理:  
    1、如房子存在居住危险导致对方退房,不管是否签订租房合同,对方随时有权退房,在收够对方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退还对方其余预交房租和押金。  
    2、如没有居住危险: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办理;如租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或没有租房合同,其退房已经违约,如给你造成损失,可以扣除合理损失和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余款须退还对方。
  • 房屋租赁时,是否需要支付押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法律不干涉。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应当按约定支付。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有权拒绝支付押金。租房的押金作用
    1、向房东租赁房子,和房东自己是租赁合同关系,遇见的情况在《合同法》上有明确规定 。
    2、根据《合同法》第217条,应该按照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如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对地板要怎么保护,那么,由于木地板被桌子划伤是正常现象,按照第218条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煤气灶上的油印,排烟罩上的油滴,木质门上贴画留下的不干胶印,都是可以通过搞清洁去除的,在离开前把这些东西搞干净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赔偿。
    3、押金是在担保法里面规定的,如果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房东就不能扣押金。
    4、如果和房东有纠纷不能解决,建议找所在辖区街道办下面的房屋租赁管理所,他们是专门负责出租屋管理的,可以找他们调解。
    5.押金另外作用,如,没有缴纳适用住房期间约定需要缴纳的水电费,物业费,电话费等费用,房东可以从押金扣除以上费用,从而减少自己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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