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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新房子,应留意买房合同的什么事宜?需要签署什么条文?

综合法律 2019-12-21 09: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第一项:关于五证
    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
    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陷阱:《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第八项:关于各方责任范围
    陷阱: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
    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
  • 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依法签约后,国际贸易合同是解决贸易纠纷,进行调节、仲裁、与诉讼的法律依据。
    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一致
    (二)对价和约因的规定
    (三)合同当事人必须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四)合同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五)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六)合同形式的法律规定
  • 签购房合同要注意条款的哪方面?   
    一、房屋面积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合同时,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方米数、使用面积平方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另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二、价格条款   在一般合同中,价格条款应是比较明确的。开发商要求购房者付出各种款项、税费时,购房者都可要求售房方出示有关规定和证明文件,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开发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购房者有权拒付。   
    三、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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