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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了一个现场。 后来我又被别人租借这份合同受法律保护了?

合同纠纷 2019-12-22 2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开厂,污染源一旦排放不当,则会破坏环境,危害人们的健康,工业污染源是指工业生产中对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生产设备或生产场所。它通过排放废气、废水、废渣和废热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产生噪声、振动等危害周围环境。
    各种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废物含有不同的污染物,如煤燃烧排出的烟气中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苯并(a)芘和粉尘等;化工生产废气中含有硫化氢、氮氧化物、氟化氢、甲醛、氨等;电镀工业废水中含有重金属(铬、镉、镍、铜等)离子、酸碱、氰化物等;火力发电厂排出烟气和废热等。
    此外,由于化学工业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工合成物质进入环境;地下矿藏的大量开采,把原来埋在地下的物质带到地上,从而破坏了地球物质循环的平衡。重金属和各种难降解的有机物,在人类生活环境中循环、富集,对人体健康构成长期威胁。
    工业污染源对环境危害最大。
  • 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的规定,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就受法律的保护。《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生效的时间,但也有两种特殊的情况。
    一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一是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那么合同自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时生效。
    合同一经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受损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依法审理,给予法律保护。
  • 房屋转租纠纷一般会涉及下面几种情况,我们分别来看一下:  
    一、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的效力问题  租赁合同属于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而不是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为目的的合同。出租人对租赁物是否享有所有权、处分权,不是租赁合同必须考虑的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承租人将依照合同取得的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次承租人享有,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处分。  《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可见,对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法给出租人设定的救济途径是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而非宣告转租合同无效。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二、租赁合同解除致次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赁物的损失承担问题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三、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要求解除问题  如因转租人拖欠出租人租金,出租人要求解除,而次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转租合同的,是两个租赁合同同时解除,还是判明次承租人直接与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呢?  租赁合同因承租人未依约给付租金而致合同被解除的,则转租合同将因此而处于履行不能的状态。但原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毕竟是两个合同,原出租人并非转租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强迫他继续履行转租合同。  因此,除非出租人与次承租人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致,否则,次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主张不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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