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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此加工厂工作中了三年,因为加工厂动迁,因此我可以获得是多少赔偿?

房产纠纷 2019-12-23 0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厂拆迁搬,员工没有有赔偿。拆迁人在企业拆迁时不向企业的职工补偿,只向企业补偿。企业所有权中没有职工的部分,股东除外。企业被拆迁,损失要补偿,因为计算口径不一致,分岐大,只能按政策执行补偿。至于职工的损失,因为他们不是被拆迁人,没有补偿。他们的损失,执行其它政策。如果工厂是异地搬迁,属于对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变更,可以拒绝随迁。工厂应根据员工已经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即
    2.5个月工资。
  • 一般情况,产权房不能获得拆迁补偿,具体要看当地的动迁政策。如果是50年产权的,那可能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小产权房了,应该归为”商、办、工业“的类型,这种是非居住类的商品房。
    一、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二、“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 工厂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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