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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嫁给了我丈夫,并有了一个女儿。现在我丈夫意外去世了。我仍然有权继承我丈夫的遗产吗?

继承 2019-12-22 14: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女儿继承权的问题,例如:1,出嫁女儿依然有法定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2,如果父母立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3,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份额。
    对于尽到主要赡养的义务继承人可以要求多分遗产。4,《继承法》规定: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丈夫去世遗产的分配:
    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根据订立的遗嘱对遗产进行分配。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遗产分配:
    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
    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由妻子、父母和儿女协商分配。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继承顺序,应当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扶养、赡养义务的情况和继承人中有无未成年人、生活上有无困难,是否需要赡养等,酌情作出适当安排。
    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 女儿和儿子有同样的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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