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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了,但家是父亲的名字,儿子继承,需要女儿的签名,如果女儿没有签名的家被强制撤走了怎么办

继承 2019-12-24 19: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父亲或母亲的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父母亲遗产的继承权。《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房屋继承程序需要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以及申请产权登记等流程。主要的税费是登记费,手续费和印花税。和房产赠与比较起来,房屋继承费用要更低。  继承房产产权的问题,是以死者没有遗嘱为前提的,必要条件是直系亲属才能有权利分享继承权。  所以,在继承产权之前一定要先确定可同时享有该物业产权的人数,并提供有效的证明。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来收取。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办理房屋继承需提交证件  
    1、房屋所有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  备注:  
    1、房屋继承由房屋所在区房产管理处受理  
    2、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00年8月16日以前继承房屋的,还应提交房屋评估报告。  办理房屋继承涉及的税费有:  
    1.登记费:80元/套或80元~800元/宗  继承房屋为住宅的,由继承人按80元/套缴纳产权登记费;继承房屋为非住宅的,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100平方米~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120元/宗,500平方米~1500平方米(含1500平方米)的200元/宗,1500平方米~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的300元/宗,3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的500元/宗,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2.手续费:1元/平方米  
    3.印花税:5元/证。
  •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如果父母留下了遗嘱不让女儿继承:女儿不能再继承。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指定让其他人继承、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走法定继承时,出嫁的女儿和儿子有相同的继承权。女儿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在处理已经出嫁的女儿的继承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遗产已经被其他继承人分割完毕后,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应适用《继承法》以及《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
    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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