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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买的第一套二手房是146平方米。我应该付多少营业税和契税?

房产纠纷 2019-12-23 11: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营业税有很多种1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合同中没有关于营业税的约定。 合同对新增税收有特别约定。 这种情况比较好处理,按照合同法约定优先原则,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按合同约定的交纳方交纳。
    如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多增加的税费则由法定承担方承担。营业税法律规定由卖方承担,按合同约定新增营业税就是由作为法定纳税义务人的卖方承担,如果卖方不承担新增营业税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种情况是:卖方实收价,所有税费由买方承担,但对因国家政策导致增加税费如何承担没有约定。 合同虽然约定卖方实收价,买方承担所有税费,但约定的是当时国家规定的税费,第三轮政策中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属于不可预见因素。
    即使买卖双方合同约定由买方承担所有交易中的税费,只要没有特别约定因国家政策新增的税收也由买方承担,买方可以不承担多增加的营业税。如双方就新增税费的交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都可以出现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为由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种情况是:双方对新增税收有约定,但约定不明。
  • 开发商原因导致退房的,如果尚未办理房产证,可以退契税和维修基金;如果已经办理房产证的,不能退。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买二手房签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的效力,特别是对于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况。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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