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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转让合同签订后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吗?

合同纠纷 2019-12-28 14: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店面转让,房东不同意转让纠纷处理:
    1、首先是要根据当初合同拟定的条款进行协商,双方必须遵守租赁合约内容;
    2、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3、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签订转让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转让主体资格,即转让方有没有转让物的所有权,具备不具备转让资格。
    二、转让房屋包括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三、转让的费用约定,包括数额,转让方式,资金的交付等。
    四、转让物的权属登记,有的转让物必须到政府登记才能完成转让的,比如店铺转让,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及相关的变更才算合法。
  • 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 在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的时候,要了解在租赁过程中都要涉及的一些情况,比较重要的就是设备的概况,使用程度,有没有严重的损坏,履带的磨损,发动机的性能等等,这些都是要在签订合同签需要了解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仔细看清楚每一项条款,询问清楚自己不明白的条例,做到心中有数,中国人有句古话:“心细无大害”,不要心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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