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如果夫妻离婚,财产完全以男人的名义,女人怎么能分得财产?

离婚 2019-12-24 21: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
    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 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 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 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 方应当予以补偿。
    3、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 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
    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过1万元。
  • 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凉山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