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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被发现和别人打架,现在他被拘留了。他没有受重伤,但他要求赔偿9万英镑。否则,他将被判入狱。律师能帮助减轻处罚或带孩子出去吗?

离婚 2019-12-25 16: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拘留算不算坐牢,下边要先区别两个法律术语:
    1、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是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
    2、坐牢,是通俗语言,其内涵包括各种受关押的行为,有时特指刑事处罚。
    3、在刑事诉讼中,判决之前的羁押(包括刑事拘留期间和逮捕羁押期间)都可以折抵刑期。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你好,打人者会受到什么惩罚措施,要看伤情鉴定的结果,建议现在申请做伤情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次,你们可以提出民事赔偿的要求,赔偿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也确实不是想要多少就多少的,具体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你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
  •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同时侵害人也要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法律规定: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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