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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确实取消了公证遗嘱原件,我必须归还公证书原件吗?

继承 2019-12-27 06: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律师在作为遗嘱见证人时,并不会因为其身份是律师而使遗嘱的更具有法律效力,和普通的见证人的效力是一样的。遗嘱是否合法不以是否办理过公证、见证为标准。只要能够证明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办公证也是有效的,只是公证遗嘱在法律效力上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而已。
  • 公证处自行撤销。

    公证法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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