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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在工地上工作,不小心把手指摔断了。 这应该怎样赔偿呢?

劳动纠纷 2019-12-28 1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骨折人身意外伤害赔偿项目包括: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指骨折至少能鉴定为10级以上伤残,即除应付的误工医疗费外至少能获得7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
    等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就可以到社保部门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
    如果单位没能为你交工伤保险,可向单位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你不想在公司做了,想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向社保部门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向单位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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