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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因为在试用期不向员工支付社会保险而受到惩罚吗?罚金是多少?

保险纠纷 2019-12-27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原则上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费用。国家劳动法规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并且试用期计算在整个合同期内。此外,各地有地方性规定,一般都是细化,但是大的原则都是与国家法律相符的。
    你可以申请单位调整,但是这样的话,你领到的钱应该就不如现在多了,因为如果按正常工资缴纳,你肯定缴纳的多,但是你在世试用期,工资肯定不如试用期完了以后多。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带上你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最好还有每月工资单,如果工资是打到银行卡,可以去银行打印明细。因为补缴社保基于两点: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的时间段,确定需要补缴的期限),在职期间每月工资数额(核算每月应缴保费的基础)。
    对于没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则还需要先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裁劳动关系和每月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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