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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81年12月参加了这项工作。今年年初,该公司从山东省济宁市迁至山东省邹城市。我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济宁市工作。现在公司搬到邹城市后,我试着每天坐将近一个半小时的公交车。一段时间后,我觉得身体无法忍受。我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仍在济宁市。如果我不去新地址上班,我该怎么办?。我在81年12月参加了这项工作。今年年初,该公司从山东省济宁市迁至山东省邹城市。我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济宁市工作。现在公司搬到邹城市后,我试着每天坐将近一个半小时的公交车。一段时间后,我觉得身体无

合同纠纷 2019-12-27 1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计算。
    一般来说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应当是同一时间,但由于存在用人单位拖延办理社会保险的情况,所以两者也有不同步的时候。工龄应当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气起计算。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 未签定劳动合同,出现工伤事故索赔: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进入诉讼程序。
    解决的关键在于取证问题。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劳动者向劳动相应证据。只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且造成劳动者受伤的事故确属工伤事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由于双方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又极力否认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相应的举证便较难实现。
    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求助于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请求他们调查此事,取得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同时进行工伤鉴定,取得该事故确属工伤事故的证据,以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
    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数额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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