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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是否有权在病假期间解雇员工

合同纠纷 2019-12-29 1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是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了解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劳动关系(辞退)的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非上述原因,用人单位开除员工属于违法,理应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来处理,劳动者病假超过规定的医疗期未痊愈,那么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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