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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下,我和我老公在2004年的9月份办理了结婚手续,2004年的11月份为结婚按揭买了房,当时买房款是由我老公家支付的,房证上的名字是我老公的.当时就是为我们结婚而买的房.因为我老公一直没有稳定的收入,家里的正常水电暖物业开支都由我来支付的.现在我们要离婚,我能和他一起分割房产吗?还有,我们有了一个四岁的小孩,如果孩子归我,她可以一起分割房产吗?怎么分配呢?谢谢

离婚 2018-08-24 15: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有一煮,就按照遗嘱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那么就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 结婚手续如何办理?

    在我国,符合发生结婚年龄的男女想结婚,一定要通过办理结婚手续才能成为合法的夫妻。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 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以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为准,所以权利人只有夫妻二人。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协议分割,可以有如下几种方式:
    1、双方都不要房子的,可以转让该房产后,双方均分卖房款(先扣除贷款);
    2、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的,由取得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3、双方都要的,可以竞价,价高者得之,另一方得相应比例的房款。 母亲并非房屋所有人,不能参与房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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