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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首付款,但不是抵押贷款,现在我必须用这笔钱来退款。开发商说我不能归还房子。我现在怎样才能归还房子?

离婚 2019-12-30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首付款可以退款,但是需要交纳一定的退房违约金,至少购房者交纳的“定金”开发商是有权没收的!2,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3,当合同陷入履行不能或迟延履行时,定金发挥着制裁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双重功能,即当定金约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当定金收受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而在支付预付款的场合下,无论给付方违约还是收受方违约,收受方均应将预付款原数退回;
  • 按揭就是按揭人(买方者)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来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它对买房者来说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房款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阶段,房子的所有权被“按”着,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
    另外,按揭售楼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即按揭人(买房者)、发展商(卖房者)、按揭权人(一般为有关银行)三者关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权人(银行)先与发展商签定买房合同,并预付部分购房款;然后由按揭人(买房者)凭该合同与按揭权人(银行)签订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发展商付清余下的购房款,而买房者定期向按揭银行付款,直到按规定付清“按揭款”,按揭过程即告结束。
  • 房地产开发商违约的情形
    1.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我们在选房、签订合同时,正是对房子的面积和质量确定下来,而实践中,譬如承重墙、梁开裂;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水;墙面不垂直;大面积的空鼓等情况出现,这实际上开发商违约的表现。
    实践中,针对房屋质量的问题,具体可以分两类情况处理:
    一是普通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有质量保修的责任。
    二是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譬如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买房人可主张退房和赔偿损失。
    2.房产证逾期未办下来的
    逾期办证的,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逾期办证超过一定期限,买房人可以主张退房,如实际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按实际损失来主张。
    3.如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子不一致
    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价格、面积、户型、装修标准、小区绿化、物业管理、周边配套等与实际不符。
    这种情况也常见,很多人以为是虚假宣传,见怪不怪,实际上是开发商违约!
    4.不合理收费
    出现了合同约定以外,又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譬如手续费;面积补差款;产权代办费;产权证分户图表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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