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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在以前的公司缴纳社会保障费,但没有社会保障卡就辞职了。现在,我能在另一家公司续保吗?两家公司都在同一个城市。

劳动纠纷 2019-12-31 1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都是按累计计算的,所以在中断5年重新工作时可以不补缴接着缴,也可以由个人补缴后接着缴。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是15年是最低缴费档次,今后领的也是最低的养老金,领取养老金的多与少取决于缴费的多与少,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数额越多,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医疗保险在职时缴费能享受,不缴费不享受,退休后累计缴费满规定年限的可以不再缴费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退休时缴费不足规定年限的要继续缴费到满规定年限或一次性补缴到满规定年限才能不再缴费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年限各地不同,男25-30年,女20-25年。
    根据以上情况,在有缴费能力的前提下建议个人补缴中断的5年。
  • 公司未给购买社保,如果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辞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给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然而,不少单位却没有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对于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应交部分,同时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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