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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我独生子女证,直前是农村户口如今转为城乡居民了。也有独子费吗?

离婚 2020-01-01 03: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需要什么条件?一,农业户口转成城镇户口(包括但不限于):
      1,当事人需要进行户口迁移的(转变户口性质的),需要符合相应的城镇的户口准入政策;
      2,如果当事人在所在的城镇有固定的住所的,可以实现户口农转非;
      3,也可以进行户口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投靠的方式实现户口农转非;
      4,还可以通过就业挂靠户口来实现户口农转非;
      5,还可以通过考取相应城市的“公务员”来实现户口农转非;
      二,以户口夫妻投靠农转非为例: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 小产权房不得在非本户籍之间非农户口形式之间转让,前日国家刚刚出台相关意见要对全国小产权房进行试点整改,目前普遍的是小产权房不得确权手续办理,不得向非农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士出售。 小产权房无法在房管局备案,不能取得房产证,否则怎么叫小产权呢。
    小产权房说白了,就是没产权的房子。所以不存在你说的“过户”问题。只能在购房协议上改名字。就是把卖方的名字,改成你家的名字。小产权房的交易国家还没有出台具体的管理政策,所以一旦有了纠纷,不受法律的保护。
  • 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当就夫妻双方财产分割以及独生子女的探视权问题进行协商,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
    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
    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 独生子女证的奖励优待
    1.自领取《独生子女证》起,直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可以领取由夫妻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5—20元不等。
    2.对有《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家庭,可以在利益分配时增加1人份的收益,比如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土地补偿费等。
    3.对有《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家庭,在划分宅基地、帮助解决生产就业问题时,给予照顾。
    4.在实际条件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对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子女在上学、就医方面给予补助。
    比如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可以减免学杂费。
    5.有《独生子女证》家庭的父母在退休后,自规定领取退休金之月起,可以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增发退休金,由原单位发放。
    6.根据各地政府、单位及居(村)委会的实际规定享受其它奖励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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