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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平台几日退出了??登不进来??贷款逾期了又通电话来催还贷??那样合理合法吗?

继承 2020-01-03 17: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 你的客户拖欠货款属于他违反约定,他的行为构成违约。如果你们在合作协议中约定了如果对方没有支付货款你可以取回货,你可以要求。但是你就没办法主张货款了,只能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想要货款,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建议你还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吧。
  •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 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 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 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 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 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 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 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 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 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 哪些借款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诈骗呢?一是借款人在借款前有无实际偿还能力。
      借款人借款前的实际财务状况是判断其是否具有诈骗故意的基础事实,因此在借贷型诈骗案件中,对借款人有无实际偿还能力的证据审查是非常重要的。
    要多方调取借款人的存款、股票、投资股份、固定资产(房产、汽车)等方面的证据,证实其在诈骗前是否已经失去了偿还能力。
    二是借款人所借款项的实际用途。
      借款人所借款项的实际用途也是查明借款人是否具有诈骗故意的重要方面,通常借款人都会辩解称将款项用于正常经营、投资等,必须结合在案证据进行审查,同时这也是案件取证的重点和难点,许多案件无法定性为诈骗,究其原因就是未查清款项的实际用途。
    因此必须针对借款人对于所借款项的去向予以查明,查明借款人的辩解是否真实。
    三是借款人借款后的实际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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