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报废摩托车和汽车发生事故时,汽车承担主要责任。摩托车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 2020-01-01 1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责任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你承担。
    如果有商业险,由商业保险承担。你如果与车主与司机不是一人的,根据《侵权责任法》49条分担责任。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车辆单方事故该怎么处理  第一步: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第二步:现场处理
    1、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
    2、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第三步:定损修理:
    1、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第四步:提交单证进行索赔amp;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第五步: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第六步:赔付;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 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30万元至6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量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
    (一)至第
    (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种《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可增加三个月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葫芦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