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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号我叔叔为某事业单位制作条幅并为其悬挂,在悬挂过程中不慎摔伤,已送往医院抢救,医院说万分之一就活率,活了也是植物人。因当时是我叔叔一人前往该单位挂条幅,在场人员有该单位一女员工。至于怎么摔伤,因何致死尚不明确。请问:我叔叔能获得赔偿么?我知道如果打官司的话,赢不了,所以我们打算和该单位私了,该单位负责人说了,会承担一定责任,也会负责一定赔偿,只是需要我们列个详单...我想请问,我们可以向他索求哪方面的赔偿?(我叔叔有2个小孩,大的20,小的也有18岁,都还在上学,但我婶婶及他的孩子都有病,需要常年吃药治疗,家里经济的主要来源是我叔叔。)

劳动纠纷 2018-08-24 1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因为工伤死亡,那么享受工伤死亡的待遇,由单位承担主体责任,但是要先认定为工伤死亡,具体先由单位申请,单位不申请的家属可以去申请工亡认定,要求赔偿工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 工伤植物人,和工伤死亡的,赔偿的对象是不一样的,植物人的赔偿,是给伤残职工本人的,工伤死亡的赔偿,是发给死者供养直系亲属的,很难确定哪个多,因为植物人,只要不死,就要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到退休年龄,要给发放退休养老金,活的时间越长,领取的越多,而死亡的,是一次性发给,如果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要按月领取抚恤金,领取的多少,也和直系亲属的寿命,领取的资格变化有关,比如死亡,再婚,参加工作等等,发生变化,就不能再领取抚恤金了,所以,两个是不能相比的、
  •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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