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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我在湖北黄冈武穴二十号买了一套房子,还没有出具房产证。我可以起诉他们吗?需要什么程序?

房产纠纷 2020-01-01 06: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二、申请人符合上述规定,应该提交的资料齐全的,准予办理;资料不全的,在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三、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记;补交差价的,差价计入登记价。
    四、拆迁赔偿房属于商品房地产的,发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转让;不属于商品房的,发绿皮《房地产证》,不能转让。
  • 房产公证需要的手续:(—)办理房产公证手续要求: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二)房产公证办理手续
    1.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3.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关于房产证起诉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起诉开发商不给办理房产证的案件诉讼费是多少?民事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表格计算收取:
    1、财产案件
    (1)1万元以下 50元
    (2)1万元-10万元
    2.5%-200元
    (3)10万元-20万元 2%+300元
    (4)20万元-50万元
    1.5%+1300元
    (5)50万元-100万元 1%+3800元
    (6)100万元-200万元
    0.9%+4800元
    (7)200万元-500万元
    0.8%+6800元
    (8)500万元-1000万元
    0.7%+11800元
    (9)1000万元-2000万元
    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
    0.5%+41800元

  • 1、房产证办理出来在贷款还清之后当天就可以出售,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
    2、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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