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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贷款公司没有偿还30000万日元的贷款的时候,贷款公司来访,我拒绝了38000,但是贷款公司还没有在接受我名义的房地产的时候做过贷款。 我现在想问贷款公司是否有权收我的房地产

房产纠纷 2020-01-03 0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由于抵押贷款是夫妻二人共同所为,所以需要用家庭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后,才能处置房产。至于是卖了房子分钱还是把房子留给哪一方,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通过法院裁判。
  • 首先,贷款合同是你和银行之间的合同,担保公司给你提供担保,如果你到时候不还钱,银行可以向你要钱,也可以向担保公司要钱。 至于你和实际用款的公司之间的关系,如果到时候公司不还款,可以去法院起诉该公司。
    如果你到期不还款,银行起诉到法院,或者担保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起诉到法院,可以执行你名下的财产(包括房产)。
  • 公司房屋抵押贷款流程如下: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证明材料。
    2.根据银行贷款流程,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银行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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