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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离开之前,我不知道监护权。我丈夫43岁时有一个儿子,我妻子只有一个孙子。我能有监护权吗?如果他不走呢?如果这个女人没有房间,她能有监护权吗?

继承 2020-01-02 15: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那么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孩子的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其双方不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老人代为抚养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 如果要去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证据的收集: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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