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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过期的催款人打电话给亲戚朋友,说想打电话告诉家人合法的事情吗? 什么?

银行 2020-01-04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催收情况违规情况有:
    1. 未经借款人本人允许,拨打借款人通讯录内的亲人或者好友电话并进行多次骚扰
    2. 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恐吓、威胁借款人或者通讯录亲友及家人
    3. 借款人逾期后每日催收电话超过3个以上
    4. 借款人逾期后催收来电不在上午8:00-下午9:00时间段
    5. 曝光借款人个人信息
    6. 到借款人家里或工作单位催收导致个人声誉严重受损的
    7. 逾期后逾期费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逾期利率
    8. 采用诱导方式让借款人去其他平台借款归还本平台借款
    9. 采用非法软件短信电话轰炸借款人手机号码
    10.冒充国家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对借款人进行恐吓、暴力催收
  • 商帐追收不能单纯理解为讨债。商帐追收是指通过合法的追收流程和技巧,进行商帐追收服务,降低企业风险率和坏账率,防范和规避企业由于使用赊销方式带来的信用风险。
      但内地还不得以“商帐追收”名义注册公司。
      劳动部门表示,要从职业上规范从业人员,加强培训和自律,并等待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出台。
  •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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