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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下落不明4天了,警员不给立案侦查,说不是我亲属,我该怎么做?

综合法律 2020-01-07 17: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了刑事犯罪案件后,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控告,由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况的人口失踪,可以马上报警,并且公安机关会要立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 1、警察应当受理,诈骗500元,属于治安案件,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2、如果诈骗的人数众多,则涉嫌诈骗罪;
    3、法律依据: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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