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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店合同期为3年,已运营10个月。由于商店效率低下,许多店面无法出租,很少有人和房东不降低租金。因此,合同被取消了。房东被告知,剩余的二月租金加上押金共计10,000元。他无视5万元的要求。因为二月租金的位置,他等着二月租金通过,然后起诉我。我要为此付多少钱?他要求我在结案前支付5万元作为违约金、物业费、诉讼费。租赁店合同期为3年,已运营10个月。由于商店效率低下,许多店面无法出租,很少有人和房东不降低租金。因此,合同被取消了。房东被告知,剩余的二月租金加上押金共计10,000元。他无视5万元的要求。因为二月

诉讼 2020-01-04 13: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所谓违约金是对于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责任。在劳动合同中设定违约金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
    当然,设定违约金要公平、合理,应考虑到各用人单位提供的特殊福利待遇的不同以及劳动者工资水平的差异。如果劳动者享受了公司出资培训的特殊待遇,并且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那么一旦违反劳动合同,就应按照有关约定支付违约金。
      和违约金不同,赔偿金是与实际损失相一致的。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为例。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涉及服务期赔偿的,应当按照等分和相应递减的原则确定。
    ”  但如果劳动者支付了违约金,是否还要支付赔偿金呢?这要视情况而定了。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因劳动者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双方约定承担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用人单位请求赔偿的,劳动者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这就是说,当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损失时,劳动者只需要支付违约金而不用再支付赔偿金,如果违约金低于劳动者因违反服务期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劳动者不仅应该支付违约金,还应该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差额。
  • 如果物业服务合同当中仅仅约定了业主延迟交纳物业费的违约金,却没有约定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违约金(这种情况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当中普遍存在),或者说
    业主延迟交纳物业费违约金的比例明显高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违约金的比例,这就造成了合同双方赔偿额度不平等,违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在现实生活当中这样的物业服务合同一旦发生相关违约金诉讼,法院一般不支持物业公司相关违约金的请求。
    这是充分考虑到合同法当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平等的基本原则。
  • 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约定本身是合法的。因为法律规定,违约方不申请调减违约金,那么应该按约定的标准主张,不作调整。请求调减,才可能会支持。但这个标准比较高,达到月息15%,年息180%。
    违约方申请调减,肯定会予以支持。调减到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甚至更低。
  • 可以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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