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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如何写一份有效的婚姻财产协议。

离婚 2020-01-05 12: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1、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在婚后的使用、维修、保养、处分以及财产孳息归属作出明确约定;  
    2、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或婚后)债务的清偿作出明确约定;  
    3、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应符合法律,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德。  关于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应向哪个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的问题,上海市公证处认为: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受理。  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签订的财产协议是否可以办理公证手续的问题,公证处明确把“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列为其一项特色服务。  公证处可以办理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 同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其中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具有可操作的部分有法律效力,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或缺乏合理可行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未婚男女同居住在一起,同居协议中有关财产归属、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是有效的。
    单方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补偿约定是否有效,还要看这种约定是否侵犯第三方的权利,是否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共道德以及是否限制了他人的人身权。如果其中一方与他人依法登记结婚,则另一方是不得以解除同居关系的补偿对他人结婚加以限制的。
    如果在协议中约定了这样的条款,最终也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同居协议中约定一方不得提出分手,提出分手需支付分手费等等,这些都是违反人身权利的内容,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同居协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生活消费等约定都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限制人身的不准分手、家务劳作等都是无效条款,也就是说此类的同居协议条款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
  •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内财产协议,该协议受到我国婚姻法的保护。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则双方存在共同房产的情况下,通产更可以根据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对房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能够重新约定的,则可以依照新的约定进行。
    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以依照《婚姻法》第十九条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关于婚内财产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1、婚姻法19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由此可见,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
    2、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一点在合同法总则第二条最后一款有明确体现。但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仍属于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婚内的财产协议,只要订立协议的时候,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该协议就属于合法有效对订立协议的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58条、59条、60条、61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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