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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债一万块没有在规定的时间还 对方去法院起诉了 还收到法院传票要怎么办?

离婚 2020-01-08 0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只有在“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才可以考虑向销售者和生产者同时提起诉讼。具体操作也可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但是,应该注意到,《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可能会在实践中存在些微差别。
    具体应结合实际情况去考虑诉讼方案,如有疑问,可以向律师咨询。

  • 1、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2、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3、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第一,当法院给你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你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你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你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第二,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你是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你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第三,从法院处获得你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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