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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我离婚了,但是当我离婚的时候,我说我儿子的学费是一个人的一半,但是额外的学费算吗?

离婚 2020-01-04 1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协议离婚不成,建议诉讼离婚;
    2、婚姻法规定,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需平均分配,哪方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抚养权判给谁,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按其月收入水平的20-30%支付,直到小孩成年;
    3、如果你起诉,他可以分得婚后的一半财产;
    4、你要求索取住院费用与补偿,很难支持,但是你可以以此作为证据,以家庭暴力诉讼离婚,以此作为离婚的依据,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
    5、要求索赔也很难支持,因为婚姻法规定,婚后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需平均分配。
  • 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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