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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途中自行车撞到自行车,到车间后身体不舒服,接受诊断,骨折确定,假期2个月左右,期间,工作发生重大错误,员工由于个人原因没有保险,企业想退休员工,可以吗?

保险纠纷 2020-01-17 20: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具体解答入下:
    1、我建议还是应该去认定工伤,无论参加工伤保险还是没参加,都应该先认定工伤才对,因为康复之后怕有其他诸如后遗症之类的(话不中听但理不差)。
    2、我认为没有双重赔偿这一说,工伤赔偿兼顾第三者民事责任的,通常先按照第三者民事赔偿进行,不足部分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符合工伤的情形下,即使没有参加工伤,用人单位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待遇支付的,这里,即便你没用单位支付,但是认定工伤还是既有必要的。
  • 上班期间受伤骨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和赔偿。工伤保险支付后,还可以申请自己交的医疗保险报销。具体赔偿数额结合鉴定结果来定。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根据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社会保险金是国家强制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因此,每个单位都必须为其员工交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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