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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人死亡赔偿和交通意外赔偿能否兼得?

劳动纠纷 2020-01-08 15: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既有交通事故又发生医疗纠纷的:
    先起诉交通事故再起诉医疗事故。前者要省事的多。按医院诊断书进行交通事故索赔。保留医院的诊断书和有关证据,起诉时要用到。还须进行医疗鉴定。
    找个好点的律师,多花点钱省事。
    交通事故一般就是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
    医疗事故赔的多些,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
    一、加装的设备
      买车后,很多车主会自己加装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但一旦撞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对这些新增加的设备赔偿。部分保险公司会接受车主投保“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如果是改装车以后留下安全隐患,又没有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出了事故同样不能得到赔偿。  
      第
    二、撞伤亲戚朋友
      一位市民开车不幸将自己的弟弟撞伤,医治花了1万多元。王先生的车保了第三者险,就找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表示不赔,理由是撞的是自家人。保险中所谓“第三者”排除了以下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第
    三、未年检、酒后驾车、无照驾驶
      在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此外,如果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特别要注意不能酒后驾车,也不要将车借给还没有取得驾照的亲戚、朋友“过把瘾”。
  •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39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为:   
    (一)丧葬补助金: 对象为:死亡职工的近亲属; 原则为:固定期限工资; 标准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6个月计算。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对象为: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原则为: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标准为:配偶为每月该死亡职工工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该死亡职工工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配偶和其他亲属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该死亡职工生前的标准工资。   另: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对象为:死亡职工的近亲属 原则为:以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准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另:
    1、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标准待遇。   
    2、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规定的待遇。
  •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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