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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父母住在一起。 不动产证明书是父母的名字。 现在爸爸想把名字改成我们的名字,能给我改一下吗?

离婚 2020-01-06 17: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 《婚姻法解释
    (三)》主要内容
      
    1、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2、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4、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
  • 自从《新婚姻法》颁布以后,这种房产纠葛就一直让很多夫妻纠结,其实,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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