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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11年建的(应当归属于交通违章盖房),但除这里房子沒有别的居所,想我想问一下能够 补办房产证吗

交通事故 2020-01-10 11: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提取农村建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 房产证得遗失补办的手续
    补办房屋产权证由原来产权证的发放机关来负责办理。具体的补办手续为:
    (1)由房屋的产权人来写一份申请书,写明自己产权证丢失的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产权人要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的单位盖章(产权人若无单位,由产权人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街道办签字盖章)。
    (2)产权人要带着已经签字盖章之后的申请书来到各区县的房地局原来产权证的发放机关来办理相关具体事宜。由原来发证机关来开介绍信,在当地额报刊上刊来登遗失声明。
    (3)声明已经见报之后,产权人要带着刊登了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也就是产权人)所书写的具结(其中内容包括:a.遗失的证件找到后要交回;b.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雹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购买自建房有哪些法律风险?
    一、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常见的是“两证一书”,即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现在关外买卖的农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
    在实践中,还有村民和合作方使用早已过期的证书、或者是超过证书规定面积私下加建的,这些都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这种风险非常大,可能被政府强制拆除,将来拆迁,政府也可能不给予补偿。如果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证书(绿本),表明政府对产权人的权利是认可的,一般不会是违法建筑。
    二、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国土局的作法,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农民房买卖的现象在深圳特别是关外还比较多,只要原先的买房人没有异议,买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由于农民房没法过户,因此,即使买房一直在居住,但这个房产其实一直是原建房人的房产。
    三、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理由是农民房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关于农民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个在理论上还有不同看法,有认为有效的,也有认为无效的。
  • 农村小产权房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但是,真正的房产证是由国家建设部规定的格式,有些地方上颁发的"房产证",如果不是违规操作的话,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实际上的"乡产权证",因为你买了小产权房,卖你房的部门要给你一种证明所有权的证书,因此制造了另外一种"房产证",你可以对比一下,格式是不一样的,并没有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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