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去年7月份我从厂商那里进了一批货,商品上什么都没有,属于三无产品,当时签了一份合同,对方给我的资料有:商标使用授权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醇基液体燃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检验报告等各一份。  现在我想起诉他,赔偿我的损失,但是这些资料弄丢了,可是我在我的空间里存了一份,打印出来看不清了,在空间里还可以看见,我手抄了一份,请问律师可以帮我吗?

2018-08-25 07: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有以上情形的要负刑事责任。 可委托律师了解案情,争取最好的结果。
  • 许可他人使用商标,但是对方根本就没在之前说好的范围内使用,造成你的损失,可通过商标侵权途径来解决:


    1、收集证据

    一般可以收集的证据包括你现用商标的实际影响,你使用它在先,仿冒或是抢注的那个商标因此给你造成多少损失,也可以收集他究竟从中获利多少的证据等。


    2、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你既可以找商标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找商标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像他使用那个商标生产、销售的地方的工商部门。


    3、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可以去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需要注意地是,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是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来管辖的。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可按照下列格式撰写: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许可合同。


    一、背景说明:

    本协议甲方准许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区域内享有普通使用所许可的商标的权利。本协议是一份普通商标许可协议。


    二、甲方与乙方特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特准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商标,使用范围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2、甲方特保证乙方是得到许可的公司,有权在中国的区域内(不包括港、澳、台)使用该商标。


    3、甲方同意乙方在指定的区域内使用该商标。


    4、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类上的第号商标,许可乙方在类商标证上核准范围内独占使用。


    5、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至于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7、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8、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9、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10、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许可人提供商标标识


    11、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2、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有一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乙方有权提出经济方面的索赔。


    13、纠纷解决方式:转交法院解决。


    14、其他事宜: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