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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当初租赁期限约为10年,第一年和第五年房租同时交付,第六年和第十年房租同时交付,如因乙方原因无法按期履行合同,其馀租金归甲方所有。 现在履行合同只有一年,乙方提出大幅度降低租金,甲方不承认,乙方提出退还租金。 违约的责任是怎样定义的?。 虽然对我来说很重要,但是麻烦您了。你好! 当初租赁期限约为10年,第一年和第五年房租同时交付,第六年和第十年房租同时交付,如因乙方原因无法按期履行合同,其馀租金归甲方所有。 现在履行合同只有一年,乙方提出大幅度降低租金,甲方不承认,乙

合同纠纷 2020-01-08 17: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条款中所说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的义务,就是当事人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
    附随义务是本世纪合同法发展的一项突破。在附随义务理论产生之前,当事人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没约定的就不履行。  而附随义务扩大了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即这些义务即使在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当事人也必须遵守和履行,否则就违背了民法的基本精神诚实信用原则。
  • 若没有签订信托合同的话,则不需要付违约金,只需要承担一定的手续费即可。
    1、信托类产品的募集流程都是先打款,后签合同;
    2、一般需要信托正式成立后才会着手签订合同事宜;
    3、打款后会默认签订合同,同时投资者拥有合同上相应的权利。
    4、信托类产品募集期可以进行退款申请,并且不需要违约金,但要付出一定的手续费。
    5、已签订合同的状态,同样不需要违约金,但是合同文书的费用需要承担。
  •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 1.您好,您咨询的是租赁合同纠纷相关问题;
    2.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3.该合同签订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此时你想解除合同,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如果押金在合同中是约定为违约金的,则你方需要支付,无权要回退回,如果是另行约定违约金,则你方可以要求退还押金,但是你方需要支付违约金。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如果押金两万元超过给对方造成损失的30%,你方也可以要求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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