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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车辆交通违章决策的处罚代码?

交通事故 2020-01-07 11: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了交通事故,把别人车给撞了。罚款的情形主要有: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
    3,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4,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5,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交通违章怎样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2、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3、超载或超员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4、超速  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无证驾驶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6、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  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7、使用伪造驾驶证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8、记满12分继续驾车  对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一律处800元罚款。  
    9、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肇事后逃逸  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查询车辆交通违章办法  
    1、登陆本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栏目,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驾驶证编号。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即可。(免费查询)  
    2、搜索车辆违章查询——选择省份——地区——根据提示输入发动机后六位数即可查询。  
    3、带上本人身份证或本人驾驶证件到本地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免费查询)  
    4、带上本人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到当地的交通大队窗口进行查询以及处理。(免费查询)  
    5、通过拨打声讯电话方式进行交通违章查询。此查询方法会产生相应的查询费用。  
    6、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方式进行查询违章。此查询方法会产生相应的查询费用。
  • 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
    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72条、第77条规定)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 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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