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最近买了一套二手房,我已经支付了所有的中介费用,首付款已经基本支付。只有贷款批准没有下来。发现房子的墙上有明显的裂缝,很长很大,有明显的修补痕迹,但修补痕迹仍然有裂缝。我能违反合同吗?

房产纠纷 2020-01-07 09: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贷款申办程序:
    ⑴ 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⑵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⑶ 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⑷ 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⑸ 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⑹ 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⑺ 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⑻ 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⑼ 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⑽ 借款人按月还款; ⑾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 一般而言,二手房的首付比例是30%,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首付比例是要根据二手房的实际情况而言的,每个银行有自己的规定,不能一概而论。就首付比例而言,以下几个因素会对二手房产生影响:
    1、当地的政策
    2、贷款人所拥有的房产数
    3、公积金贷款首付
    4、商业贷款首付
  • 中介收费标准
    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
    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
    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
    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
    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