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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死亡担保人不保证如何收回债务。

债权债务 2020-01-14 00: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保证人的存在是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而当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死亡的,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但追偿范围仅限于继承的遗产范围,其他不能追偿的部分,有连带共同保证人,可以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司法实践中,行使追偿权大都是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建议委托债务追讨专业律师进行协助,
  • 保证人根据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履行主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
    保证人的保证债务有两种: 一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代负履行责任; 二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与债务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前一性质的保证债务所担保的主债务,只能是可代替履行的债务,对于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设立保证履行的保证责任。
    保证债务是主债务的从债务。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 有两个担保人:担保都是要对这笔债权承担第二顺位的担保责任的,总体顺位是这样的:
    1、第一顺位为债务人;
    2、第二顺位这两个担保人
    3、第三顺位,有抵押物的情况下,处置抵押物。
    补充:两个担保人中合同有无明确顺位,没有的话,属于平行可以一起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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