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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和姐夫的共同财产,姐姐死了,弟弟有权继承吗?

继承 2020-01-14 11: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哥哥的遗产,排除留有遗嘱,弟弟没有继承权,应当让哥哥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以列举式的方法指出了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 公民的收入;
    (二)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 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因此如果财产属于上述范围被认定为遗产的,可以依法通通过继承法的有关方式进行继承。
  •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无遗嘱继承的,按照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继承顺序人,有第一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 因此,被继承人的父母、女儿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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