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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公司要求加班,我不去行算旷工吗

劳动纠纷 2020-01-12 17: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 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
    20.92天。
  •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提交指定医疗机构病假证明,是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提交病假条,用人单位制度规定算旷工的,可以按旷工处理。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者,须经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证明,如当时无法取得上项证明,须由工会小组长或小组劳动保险干事证明,始得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病愈复工时,应取得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能工作的证明。
  •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不加班算旷工违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日安排加班的,应当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休息日安排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加班按旷工处理违法。  但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不得拒绝: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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