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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初交社会保险,现在住院,没有社会保险卡,可以报销吗

保险纠纷 2020-01-12 03: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使用社保卡看病的报销流程: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社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社保和医院结算该社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社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社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 一、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交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这样做:
    1、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保。
    2、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3、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
    4、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二、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投诉,需要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下为各类证据。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购买商业险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单位出差的证明,如从单位客户那里获得的证据等;
    8、同事的证言等。
  • 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而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
    因此,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 到外地住院后的社保能报销。  申请办理异地社保报销的程序和材料:  退休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申请内容要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备案居住地及所属城市(不含港澳台)等;  在职人员办理异地备案,要由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内容须注明派驻人员基本情况、长期驻外工作的地区及所属城市(不含港澳台)等。
      另外,还需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居住和因公长期驻外人员花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住院只需要到居住地的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即可。
    参保人员在所备案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出院后到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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