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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首付款已经支付,贷款已经开始,还没有结清,但是贷款增加了0.5。我们能取消购买吗?

房产纠纷 2020-01-12 2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贷款过程中,借款人往往因为资料不齐往返于银行,部分借款人因为嫌太麻烦而放弃了贷款申请,而一部分因为提供不了完整的资料而被否决,所以在贷款前务必弄清楚贷款所需资料的要求,节约时间的同时提高效率
    流水不足
    银行流水被作为借款人还款能力的重要参考依据,目前多数银行在审贷要求中对流水的每季结息金额作了具体要求,流水结息不达标的借款人不予准入。
    征信记录查询次数频繁
    征信记录近6个月查询次数频繁表明借款人近期对资金的需求比较大,存在潜在风险
    资料虚假
    不论以任何原因任何形式在贷款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一旦银行发现,是直接拒绝的,不但无法申请贷款了,还有可能上"黑名单
    涉及禁入行业
    钢贸、化工、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以及房地产、投资、娱乐、高污染、高耗能等限制性禁入行业,凡涉及这些行业的贷款是很难审批的。
  • 一些消费者在通过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之后,有时会产生如此困惑:按揭贷款购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按揭贷款所购房屋是可以退的,也就是按揭贷款的购房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只要开发商出现了上述情形,如交房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购房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怎么办?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买房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的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  因此,购房合同解除以后,贷款合同并不因此解除,购房者还是必须要履行按揭贷款合同的。也就是说,购房者还要必须向银行还贷款。
  •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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