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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生病去世了,一次的赔偿费应该怎么分配呢,孩子,他的父母,我应该一样分

诉讼 2020-01-13 20: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首先区分丈夫的财产哪些属于个人的遗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妻子的部分剔除出去后再和其他个人财产一起参与分配。
    2、确定遗产后,确定继承人和继承顺序。根据法律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按同等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可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 抚恤金有人身依附性,属被死者生前直接供养的人所有,因其儿女已成年,因此无权领取该款项。关于此类纠纷网上有很多案例可搜索。死亡抚恤金的性质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
    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 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的财产权如抚恤金,不能列入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 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
    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不过各地法院掌握不太一致。法院也有可能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 关于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的家属享有。你父亲所在的单位,支付给你们的一次性抚恤金是职工非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
    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不是对死者的经济补偿,而是有关单位给予其家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特别是用以优抚、救助那些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并非死者的个人财产,一般来说,抚恤金抚恤的对象是死亡人的近亲属。
    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抚养人。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一般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死者的近亲属对于抚恤金均享有权利,抚恤金的分配可以参照遗产的分配原则来处理。
    因此,故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关于房产,如果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你父亲和母亲有结婚证,房产先分出一半给你的母亲,另一半的房产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如果没有结婚证,则你的母亲得不到房产份额,遗产由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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