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和妻子于2006年3月结婚,2007年5月年生了小孩。到2008年底妻子开始参加工作上班,2008年11月份发现妻子开始谎话连篇的出现夜不归宿的情况,本人花工夫调查发现妻子在搞婚外情,小孩子在老家由岳父岳母照看。而我开始劝说做妻子的思想工作,努力挽救家庭危机,而妻子非常疯狂的变本加厉的搞婚外恋长时间的夜不归宿,本人性能力很正常的,出于对孩子的方面考虑本人忍气吞声的度过了2009年,2009年12月在公共娱乐场所抓到谎话连篇的妻子和那个第三者,之后第三者和她关系一落千丈,到2010年春节后她也有悔过的意向想和我好好过日子,可老把那个第三者的影子带到我们生活里来,而且生活当作对我实施冷暴力,由于我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决定一鼓作气的协议离婚,但是我非常不甘心2009年一年的生不如死的精神折磨和伤害就白白的熬过了,最起码要有个以后和小孩讲得清楚的有法律效力的确凿证据不让我在小孩面前背黑锅。或是要求她过失方要赔偿一些精神伤害的精神损失费以达到惩罚过失方的目的,请指导下我这个事怎么操作才能维护我的各方面利益和尊严

离婚 2018-08-25 1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因婚外情而导致的离婚案件中,一般情况下,过错方都应该主动给无过错方一定赔偿。但也不排除有的无过错方会得理不饶人,开出天价赔偿金。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需要怎么做才能减少这个赔偿金数目呢?  离婚赔偿,也叫做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定的离婚赔偿中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都属于婚外情的情况。因此,因为婚姻中存在第三者也就是婚外情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是可以向过错方要求赔偿的。  首先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自己是婚姻中的过错方,应该给予对方一定赔偿。
    其次在对方发现自己的婚外情后,不要恼羞成怒,甚至出手伤人,过度刺激对方的精神状态。除此之外,还应该主动联系对方的家人、朋友,对其进行开导劝解。最后再确认自己要结束这段婚姻后,再冷静地与对方商谈。
      如果遇到对方开出天价赔偿金也不要惊慌,您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为您断定一个合理合适的赔偿金额。  当然,如果您能够对婚姻保持始终忠诚、不离不弃,这就完全避免了因婚外情而要支付给对方的赔偿金了。

  • 1、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二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三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这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因通奸而引起离婚,如果无过错方有充分证据,则对方要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财产。你只能多分财产,不可能让他净身出户;
    2、如果您提出离婚而对方也同意离婚,并且你们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个方面都达成一致的,你们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且共同到夫妻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您提出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或者是财产分割不满意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财产分割做出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主要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不存在法定离婚事由的,那么法院可能并不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性的,那么会判决离婚并且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判决,一般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平均分割。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法律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处于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状况、与孩子的亲密程度、个人素质等因素进行判决。
  • 怎样收集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

    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关键证据:


    一、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三、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照片、通话详单、酒店收据等这些证据是对过去已经发生事实的客观反映,不受行为人主观意志的影响,因此,该证据效力较高,容易被法院采信;


    五、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通话录音,在对方默认自己婚外情时,及时进行录音。


    六、证人证言主要是对方与第三者无论是重婚,还是同居,都会需要一个长期居住的居所。共同居住在这个场所内的周围邻居、朋友等其他人,一般对于双方的情况会有所了解。可以请求他们做为证人出庭作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