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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兄弟之地,一方死后子女无继承,房地产可以任意指定一人吗?

继承 2020-01-14 12: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现在有的被继承人会留下遗嘱,为此,在继承权的公证上也分成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
      办理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
  • 你好,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第一,国家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能进行转让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第二,视土地的性质而定,如果是村里的承包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继承人可以作为新的合同继受人继续使用。
    第三,如果是城市土地,那就是秉承房地一体原则,老人若在遗嘱中写明房子归其小儿子,那房子所在的土地使用权也在其中。 第四,如果是宅基地土地,那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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