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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17岁的女孩威胁我,如果她不了解情况。她让我安排一个打架的地方。如果她不去,她告诉我不要在学校混。她能被拘留吗?

刑事辩护 2020-01-16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7条中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被拘留人对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法律依据:
    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通常情况下,如果因为打架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的,可能会在进行相关调查后,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同时对于被打伤的一方,如果不能同对方协商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可以依法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对自己的损害进行相应追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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