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婚前提出离婚的人,同意向对方索赔50万人是否有效

离婚 2020-01-19 05: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 婚前协议内容只要不违背法律,没有损害他人财产权益,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就是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一旦签订,即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有按照约定享受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如果一方要求撤销或变更由双方协商一致。

  • 1、婚前财产协议中明确含有赠与房产等内容,就无需另行单独签一份赠与协议;
    2、协议在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即生效,公证后的效力优于其他未公证文书;
    3、公证费用请咨询想去的公证处,具体的费用有所差别,实务中,普通文书公证在100元左右;
    4、协议无效的情形,即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例如:欺诈、胁迫、损害其他人利益等情形;
    5、具体去公证处携带的东西需要咨询公证处,律师所作的律师见证与公证处略有不同;
  • 双方已经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之间,只要无欺诈、胁迫等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但双方情况发生变化时,抚养权及抚养费是可以协商变更或诉讼变更的。双方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存在法定情形的,财产分割一年内可以变更或撤销。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最高法《婚姻法》解释
    (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最高法《婚姻法》解释
    (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